数字治理:人类社会面临的新课题

当今世界,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技术快速发展,推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蓬勃发展。数字技术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资源、新要素、新动能,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日益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人类将迎来全新的数字时代。在这种全球范围处于数字技术驱动大变革的新形势下,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近些年来,我们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实施大数据治国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大数字化发展”“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作出具体部署。研究数字治理理论和实践,建设数字中国将是一个重大的历史性任务。数字治理就是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手段赋能,促使社会治理向更加高效、更加科学、更加透明、更加民主、更加多元、更加包容、更加精细的方向发展。通过数字化手段赋能,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仅是更好地解决当前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有效应对今后国家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种种严峻风险和挑战的战略选择。

  •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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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RealEstate-DroneBase

房地产(real estate)是一个综合的较为复杂的概念,从实物现象看,它是由建筑物与土地共同构成。土地可以分为未开发的土地和已开发的土地,建筑物依附土地而存在,与土地结合在一起。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产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 [1] 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也是一项法律权利。前者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厂房、仓库以及办公用房等。地产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由于其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本质是一种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是指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当权、租赁权等,由于和政府的财政收入密切相关及2008年后政府超发货币,在2008年以后,中国的房地产开始畸形发展,对城市工商业和市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和负担。

  • 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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