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研究

近几年来的实例显示,人工智能的“作品”在不考虑创作主体因素时是完全 符合现有著作权法定义的“作品”概念的。因此学界有大量学者认为人工智能的 “作品”被定义为作品是一项法律随着时代进步的规定,在此基础上问题也就随 之而来,此时在著作权权属关系中,权利的客体己然确定,而权利的主体仍存在 较大的争议,有的学者认为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应该直接进入公众领域,为公 众自由使用,而大部分学者则认为应当为人工智能作品设定合理的著作权主体, 这样才能更好地使人工智能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因为人工智能作品的创作 过程中涉及了程序设计者、投资者、人工智能管理者、使用者等诸多主体,将人 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哪方是个值得进一步论证的问题,同时随着科技的进 步,具有模拟人类神经元网络的新型人工智能的出现,人工智厶匕IC,厶匕FtE,否作为著作权 主体而存在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人工智能作品及其形成原理的 概述,说明了人工智能作品带来著作权归属问题的根本原因,借鉴国外相关经验, 并结合目前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总结了在确定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归属时应当 考量的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来确定当前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问题的合理制度设计。

  •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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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去何从_通用人工智能视域下未来的教师与教师的未来

人工智能时代,教育领域的发展必然与时俱进。当教师拥抱技术的同时,技术又将对教师产生哪些深刻 的影响,是否会因机器替代人类教师而令这项神圣的职业走向消亡? 时下,受“奇点”论的影响,该问题出现逻 辑相同但结论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悲观派”认为,人工智能的能力将全面超越人类,教师亦将被人工智能所 取代;“乐观派”则认为,人工智能不外乎是一种技术,不会对教师职业产生实质影响。本文指出二者相关讨论 的背后存有两大根本局限:其一,对人工智能和“奇点”的认识不够深刻;其二,分析逻辑存在严重漏洞,讨论的 前提、支撑理论和证据选择皆有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奇点”引申出的四类重要的教育问题进行深层 反思,并依据通用人工智能理论针对“悲观派”与“乐观派”关于教师及其未来予以回应。我们认为:“悲观派” 和“乐观派”都是片面和偏激的。在未来,人类教师将面对机器教师的职业挑战,人类教师与机器教师将共同 构成教师的两大主体,绝不是机器教师只以辅助教学的角色存在。教育作为一种“元职业”非但不会萎缩和消 亡,反而会更加兴盛和蓬勃。学校教育的主要目标将从知识传承转向经验生长的引导,专用人工智能将教师 从繁冗的事务性教学工作中抽离出来,通用人工智能则需要教师专注于学生个体化的经验建构从而回归教 育本源。不同于机械或算法,经验空间的建构无法剥离环境而自动完成,因此,不论主体是人类还是类人机 器,教师都永远不会缺席或“被”缺席。

  •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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