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容的“取”与“舍”——基于国家、部委对市县空间规划编制要求的分析

在中央宏观政策的引导下,我国空间规划实践由地方自发探索逐渐演变为国家授权下的改革试点,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地方自发的改革探索,以2008年以来广州、云浮的“三规合一”及上海、武汉的“两规合一”等为代表,在当时既有管理体制下,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协调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在图斑上的布局矛盾,形成统一的空间管控“一张图”,从而解决规划冲突、项目落地困难等问题。第二阶段是国家授权的改革试点阶段,2014年国家四部委联合推行28个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针对部门规划矛盾突出的市县层面,开展以“一张蓝图、一本规划”为核心的空间规划改革;之后,为进一步解决市县层面空间规划难以企及的纵向规划层级矛盾,中央于2016年印发《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先后启动海南、宁夏、江西等9个省份的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尝试“探索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第三阶段是国家主导的空间规划体系重塑阶段,2018年自然资源部组建,将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作为重要职责之一,将浙江、广西、河南、广州、武汉、沈阳、南京作为试点,先行先试探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容,为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供实践基础。

  • 202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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