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工智能侦查的应用困境及突破进路

现今,作为与“基因工程”、“纳米技术”并列的二十一世纪三大尖端技术之一的人 工智能技术已经成为当前科技浪潮的主流。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有力推动与侦查机关自身 发展的积极规划下,继“信息化”与“数据化”给侦查工作带来巨大影响后,人工智能 走进侦查已经成为侦查工作发展的客观规律下的必然结果,“人工智能侦查”已应运而 生。人工智能侦查,即是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刑事侦查领域,以人工智能代替或辅助 以往的人脑智能,将具有类人思维、智慧、行为并能用于侦查活动的科学设备引入侦查 工作中。侦查人员借助以人工智能技术为依托而研发的侦查系统与设备,达到犯罪信息 分类与鉴别、案情分析、线索获取、查明犯罪事实、确定犯罪嫌疑人等目的。当前,法 学界对人工智能的研究较多地表现在整体司法制度与民事法等领域,并且呈现出全面铺 开的趋势。而在刑事法学领域,对人工智能的研究也主要针对由其引发的刑事法律责任 与风险的思考等理论层面,对人工智能在刑事侦查中实践的归纳梳理及其应用现状引发 的诸多困境等方面的研究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对人工智能侦查在犯罪侦查中应用现状进 行的归纳及对人工智能侦查的应用特征的总结表明,这种侦查方式在实践中的应用主要 表现在智能识别、情报快速检索、智能人脸组合与犯罪数据挖掘等领域。其应用特征则 体现在应用范围逐渐拓宽但“环节性”特征明显、应用环节本身的效能发挥成为关注焦 点、仍处于“低端人工智能侦查”的应用层次、从单一环节应用到与信息化及数据化糅 合的发展趋势等方面。就其优势而论,人工智能侦查较之于传统的侦查工作,已显性出 有效缓解侦查资源不足的短板、极大提高传统侦查思维方式的全面性、营造“时代性” 的侦查思维体系、推动侦查工作“集约化”成为新常态等实践与理论优势。但与此同时, 其也面临着在实践应用领域分布零散,整合效果欠佳、人脑智能仍占据主导,指引性功 能发挥不足、过于关注人工智能产出结果,前置性基础工作重视不够、相关法律规制失 位,侦查权隐形膨胀、“双刃剑”效应愈发明显,“权利”与“权力”之间冲突加剧等实 践与理论困境愈发显现等实践与理论双重维度的应用困境。

  •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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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数据的数字图书馆信息服务研究

随着云计算、物联网、社交网络等新兴技术的发展,数据呈现爆炸式的增长, 海量数据的出现表示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字化信息广泛存在于人们身边,如何从 海量信息中获取更多、更好、更准确、更及时、更有用的信息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 的问题,而作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的图书馆有义务将用户需要的信息提 供给用户。然而在如今如何从海量数据中获取有用信息,再将有用的信息反馈给用 户,已成为图书馆信息服务发展的趋势。析将大数据与数字图书馆联系在一起成为 一种必然趋势,将大数据技术融入数字图书馆信息服务为用户提供更细致,更个性 化的信息服务。 本文在前人的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大数据对数字图书馆信息服务的影响进行分 析。从比较全面的角度探讨基于大数据的数字图书馆信息服务的目标、内容和方法, 希望在将大数据应用到数字图书馆的信息服务方面起到一定研究价值。并为数字图 书馆在大数据环境下如何进行信息服务提供理论参考。 文章主要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大数据和数字图书馆的相关理论,对大数据和数字图书馆的概 念和特征进行描述,比较发现它们之间的契合点,从数字图书馆的发展着手描述了 将大数据和数字图书馆结合的可行性。 第二部分描述了数字图书馆的信息服务,包括数字图书馆信息服务的概念,特 点,服务的模式,归纳出现有的数字化图书馆信息服务的不足和未来发展趋势,将 大数据服务引进到数字图书馆的信息服务中。 第三部分阐述了基于数字图书馆信息服务的内容基础上,在大数据时代数字图 书馆如何进行信息服务。主要包括基于大数据的数字图书馆资源发现,资源存储, 资源组织,资源检索的内容并对其进行具体分析。 第四部分探讨了在大数据环境下数字图书馆的信息服务的内容上建立基于大 数据的数字图书馆服务的模式,描述了大数据的数字图书馆服务的特点,达到的目 标和服务的类型。

  •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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