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政府决策咨询机构快速反应能力建设问题研究

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传统的数据统计模式已经被大数据所替代,大 数据成为新世纪一项极为重要的信息革命,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对国家的经济和政 治都产生巨大的影响,具有大量、高速、多样、价值、真实性的特点,大数据的这 些特点势必会对政府决策咨询机构的决策行为产生影响,要想提高政府决策咨询机 构快速反应能力的建发,就必须对大数据和政府决策咨询机构有全局掌握,本文重 点针对国内几个比较大的此类机构的类型以及特点,结合大数据时代背景,论述了 政府决策咨询机构快速反应的必要性,以及快速反应能力建设的必备条件。接下来, 本文将结合大数据的特点,分析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政府决策咨询机构所面临的 具体挑战,主要有以下几点:政府大数据意识的相对落后,信息孤岛引起的决策信 息不全面问题,数据处理能力决定了快速决策处理能力的水平, 政府决策受到来 自信息安全的挑战,专门人才匮乏的问题,政府决策咨询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不完 善。大数据的发展使得信息量充足,但是不完善、不准确的数据库会影响政府的决 策依据,另一方面,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信息的快速传播也给政府处理突发事件带 来更多挑战,如何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克服信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让大 数据为政府决策咨询机构所用,真正发挥其优势,成为更多人关注的重点,在本文 的第五部分,对大数据背景下政府决策咨询机构如何及时应变给出了意见,其一, 提升政府此类机构对大数据的认知,培养大数据意识;其次,增加相关专门人才的 供给,优化人才结构;提高软硬件设施,提高信息处理能力,继而提高政府决策咨 询机构的效率;继而建立统一的大数据平台,消除信息孤岛;提高对不良信息扩散 的警觉性,避免出现失控;最后加强政府决策咨询机构的管理和科学组织,提高工 作效率。这些建议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如何在大数据背景下,提高政府决策咨询机构 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后本文也对此作出了总结和展望。

  •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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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教育公司信息化管理优化策略研究

自 20 世纪末以来,信息技术讯速进入各行各业,信息化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部分。本世纪来,企业信息化,给企业管理带来一系列的影响:提高生产管理效率,降低生产管理成本,推动着企业管理流程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变革和企业管理方法的创新,已经成为各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很多企业信息化的支持下,实现经营和管理质量的提升,取得了惊人的发展成就。比如淘宝、京东等电商巨头,在信息技术支持下,以 10 年左右的时间,取得了很多传统企业几十年、上百年的发展成果,这体现出信息化对于企业管理的重要性。H 教育公司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从面向教育领域的工程企业成长为一家面向“产教融合”,专业教育解决方案输出为主的教育技术服务企业。公司通过对行业产业链进行分析,抽取行业主流技术,采用主流商用设备,将企业级应用转化为实用的工程案例库,并将其融入高校教学和实验实训之中。帮助高校进行通信、云计算、智能制造、新型能源、智能汽车等专业实验室系统集成、专业课程建设、并参与部分教学等服务。公司目前有员工 1000 余人,项目部 100 余个。伴随公司的成长,一些信息系统续建成投入使用,对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竞争力都有很大提升。但是在公司从实验室硬件集成起步的工程服务公司向教育技术服务转型服务型公司的这个过程中,大家越发感受曾经好用的信息系统越来越不顺手。这些系统需要进一步改进提升。

  •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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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智能的法律困境突破--基于工具化视角的考量

“那是愚人们在狂欢,浑然不知人类正在被焚烧灭亡,最好笑的在于, 是他们划燃了火柴。”这是《西部世界》中Logan对正处于为人工智能而 狂欢的人们的警示。人工智能作为人类最为骄傲的发明是否会终结人类文 明?而法律又如何为人类在冲破困境寻求出路时保驾护航?这些问题自人 工智能问世以来不断冲击着人类社会和法律文明。人类对思维本质的探索 从十七世纪以来未曾停止,未来己来,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律将迎接新的命 题和挑战。笔者针对人工智能时代对法的概念、法律思维以及法律关系等 法律理论产生的巨大冲击,以及从中凸显的隐私权、知识产权与劳动权等 法律实务所面临的困境进行思考。从对人工智能价值观察的视角,探讨学 界对人工智能主体资格授予问题的不同看法,明确坚持工具化视角,禁止 授予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的立场。进而以工具化视角探析突破人工智能 法律困境的路径,以期为人工智能时代的风险困境提供法治路径和解决思 路。在博登海默看来,法律的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并使人类生活和工 作行为符合社会秩序。因此笔者认为我们更需要以法的精神和法学理念思 考人工智能带来的变革,用法律技术应对人工智能引发的危机,捍卫人类 秩序!

  •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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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伦理问题研究

人类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伴随飞速发展的计算机技术、云端存储技术和 互联网技术的交叉使用,大数据正以惊人的力量推动着时代的转型,海量数据背 后蕴含的巨大价值被逐渐挖掘出来,通过渗透商业、医疗、教育、经济、人文等 方方面面,深刻地改变着人们思考方式和行为方式。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给人们的 社会生活带来无以伦比的便利,但便利的代价是需要人们先行释放诸多有关个人 隐私/隐秘的大量信息,人类不断产生和存储的信息越来越多,加上信息技术和 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量变引起质变,海量信息的累积最终引起了信息形态的变 化,于是大数据的到来也引发了一系列伦理问题。本文立足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 保护的伦理问题,侧重于研究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伦理问题生成与表 现形态、背后的根源及治理对策,全文由五大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从大数据时代背景出发,通过对国内外有关大数据的相关哲学研究 思想和研究成果进行总结梳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所采用的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从对大数据的界定着手,讨论大数据内涵与特征,着重介绍大数据 的技术工具和应用处理程序; 第三部分围绕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伦理问题生成与表现形态,主 要阐述了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伦理问题的显现及演化过程,分析了其中 的危害并列举了个人信息保护伦理中的突出问题; 第四部分重点分析大数据应用中个人信息保护伦理问题的产生的根源,其中 既有使用者个体道德观念沦丧的原因,也有整个社会道德规范滞后于大数据技术 发展的原因,同时也有国家公权力监管力度不足的成分。 第五部分根据前文的介绍和阐述,提出了解决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伦理 问题的相关对策建议。指出要加强大数据使用主体的道德建设、提升维护个人信 息保护伦理道德的技术手段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升级个人信息加密技术等。

  •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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