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愚人们在狂欢,浑然不知人类正在被焚烧灭亡,最好笑的在于, 是他们划燃了火柴。”这是《西部世界》中Logan对正处于为人工智能而 狂欢的人们的警示。人工智能作为人类最为骄傲的发明是否会终结人类文 明?而法律又如何为人类在冲破困境寻求出路时保驾护航?这些问题自人 工智能问世以来不断冲击着人类社会和法律文明。人类对思维本质的探索 从十七世纪以来未曾停止,未来己来,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律将迎接新的命 题和挑战。笔者针对人工智能时代对法的概念、法律思维以及法律关系等 法律理论产生的巨大冲击,以及从中凸显的隐私权、知识产权与劳动权等 法律实务所面临的困境进行思考。从对人工智能价值观察的视角,探讨学 界对人工智能主体资格授予问题的不同看法,明确坚持工具化视角,禁止 授予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的立场。进而以工具化视角探析突破人工智能 法律困境的路径,以期为人工智能时代的风险困境提供法治路径和解决思 路。在博登海默看来,法律的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并使人类生活和工 作行为符合社会秩序。因此笔者认为我们更需要以法的精神和法学理念思 考人工智能带来的变革,用法律技术应对人工智能引发的危机,捍卫人类 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