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运营回用水类别及执行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运营期生活废水经处理后作为回用水,一般可分为建筑施工、冲厕、道路清扫、消防、绿化、农田灌溉、林业(林灌)用水等七类。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公路服务区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第1部分:水质》(JT/T645.1-2016)、《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
-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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