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群体维度的数据利益保护路径研究

数据处理者通过识别并作用于群体的方式,绕开个体的“识别”过程,通过作用于群体而间接影响个体,这日渐成为数据处理者批量处理数据的基本模式,“群体化个性预测时代”来临。群组的形成以共同标签作为基础,并以聚类算法作为内在驱动,由此在群组之内也形成极为特殊的利益形态。须以“用户标签”切入,对相关制度予以改进。在数据权利方面,首先需要增加针对数据主体的标签告知义务,增加限制处理权;其次,加强数据处理全过程的算法应用审查,注意标签生成与设置的数量和类型,并利用用户标签化管理制度来完善个人信息侵权制度。

  •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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