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新空间,现实空间加速向网络空间全面映射,加快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进依法治网已经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命题和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构建更加全面、有效、一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立法体系,应对网络空间带来的多重挑战和问题,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以问题为导向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三个领域制度设计,亟待向以结构导向为主的网络立法体系进行转变,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立法体系框架。在此背景下,结合十八大以来的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和网络立法梳理,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的“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要求,白皮书确立了"3+1"的网络立法框架。2022 年网络立法的梳理主要在“3+1”的框架下,围绕数据、网络基础设施、网络平台、数字技术四个方面展开,数据安全立法体系基本形成,基础设施立法不断完善,数字技术立法持续创新,网络平台立法成为重点。 从全球来看,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网络立法在关注个人数据保护、网络安全、虚假信息治理等传统领域的基础上,更加强化了释放数据价值、规范新技术新业务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突出问题。同时,动荡的国际形势也对各国网络立法产生一定影响,如俄罗斯在俄乌冲突的爆发和持续演变背景下不断强化战时立法,美欧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持续扩展外部合作,为我国网络立法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