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海洋资源监管,必须认清海洋资源的概念。学术界对海洋资源的定义众说纷纭,伍光和等人将其定义为与海水本身有直接关系的物质和能量;陈万灵等人认为海洋资源是指海洋空间中所存在的、在海洋自然力作用下形成并分布在海洋区域内的可供人类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戚道孟则认为海洋资源是指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海洋中的一切对人类有价值的物质和能量。但是,我国相关法律并未界定海洋资源的概念,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以下简称《海域使用管理法》) 中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因此,需要纳入海洋资源监管范畴的海洋资源,应该具备分布于海洋、有法律依据、有明确产权、有可利用价值等基本条件。由此,可以做这样的概念界定:海洋资源是法定的、以海洋为载体的、可明确产权的天然生成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