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国家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1.国家和地方绿色、循环和低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应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3.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

  •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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