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2011年颁布新的《城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以下简称“新国标”)。新国标出台后,在学界掀起用地分类讨论的热潮。尽管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变化与现实,新国标在分类的体系结构和用地划分上作了较大的创新,但是由于需要兼顾两版国标的衔接及其他因素,新国标仍延续了原国标的许多核心思路,在局部问题上仍存在传统计划经济思维的痕迹。用地分类的固定性和单一性特征没变,分类标准与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基本矛盾依然存在,以致成为我国规划体系深层次矛盾所在,也是规划体系现实困境的根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