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条件下,我国独创性地建立和健全了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税种体系,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国实际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路径和内容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改革开放初期是内外两套税制,且对内是多税种、多层次调节复合税制,1994年实行内外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这也是《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一次修正。此后,《个人所得税法》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过了多次的修订,到2018年的第七次修正,建立起目前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税务部门采取现代化手段,通过预填报的方式,在2020年上半年圆满完成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后的首次汇算清缴工作,初步解决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在征收管理上的难题,为个人所得税进一步改革拓宽了道路,为各种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能性。本文在回顾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历程的基础上,借鉴国外个人所得税制的经验,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下一步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