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提升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数字产业集群能级跃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5%左右,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全国示范,服务业数字化国内领先,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形成一批国际领先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数字经济成为引领江苏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

  •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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