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设的意见》指出: 市、 县级政府要将乡镇 (街道) 、 村 (社区) 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 统筹推进智慧城市、 智慧社区基础设施、 系 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 强化系统集成、 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健全基层智慧治理标准体系, 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 推进村 (社区) 数据资源建设, 实行村 (社区) 数据综合采集, 实现一次采集、 多 方利用。 提升政策宣传、 民情沟通、 便民服务效能, 让数据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 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 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 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