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调整论证角色安排与对策探讨

从立法的授权看,直接拥有论证权力与直接承担相关责任的是管理者,但全国各城市的普遍做法是,管理者进一步将这部分权责授予具有规划编制资质的设计单位,而且大部分城市的规划管理部门是指定其下辖设计单位为控规调整的唯一论证单位。从这个角度讲,论证者在控规调整的必要性论证中充当了管理者的“代理人”,管理者将论证的权力赋予论证者,因此论证者理应承担起对控规调整项目进行客观论证的责任,真实地反映控规调整项目的必要性、合法性及合理性情况,以帮助管理者进行客观的决策。

  •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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