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后进入了 4.0 时代,在研究和应用上掀起了新 的高潮,不断在改变着人们的传统思维模式和生活方式。特别是在医疗领域,人工 智能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影像读取、医学诊断、外科手术等医疗活动当中,为人类 提供了更加精确的诊疗服务。于此同时,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人工智能医疗侵权损害。 由于人工智能目前已经在个别方面超越了人类的能力,其自主性也随着技术的更新 在逐渐提高。而技术总是在进步,当前所处的弱人工智能时代将不可避免跨入强人 工智能时代。弱人工智能的医疗侵权基本可由现行法律进行规制,当人工智能的自 主性及智能性无限接近甚至超过人类时,现行法律规范将不能满足规制强人工智能 造成的医疗侵权责任的需要。弱人工智能与强人工智能在法律地位上具有不同的特 征,导致其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责任承担均呈现不同。本文以人工智能本身 的法律地位为研究起点,分别分析弱人工智能、强人工智能对现行法律的适用及困 境,通过借鉴域外的立法尝试经验,对医疗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及配套制度进行完善。 在人工智能应用于医疗领域并不断发展的今天,进行前瞻性的法律研究,对医疗侵 权责任制度进行完善,提前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空白,平衡保护人类利益与人工智 能技术发展的关系,有利于人工智能更好的造福于人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