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马克思主义视角下我国治理型城市更新模式——空间利益主体角色及合作伙伴关系重构

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新常态发展进程中,主要体现为经济增长动力由原来的要素、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并由此带来经济结构的转变与调整。在此影响下,城市发展模式被迫转型,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由重规模向重内涵、由增量发展向存量提升转变。可以预见,注重于内涵提升的城市更新实践将成为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内城市空间提质增效的“新常态”。城市更新强调通过一系列的行为与政策解决突出的城市问题,促使城市地区能够实现可持续的改善。图罗克认为城市更新具备三大特点:①目的在于改变现状,并在这一过程中让社区和其他行动者为了该地区共同的未来而参与其中;②包括多个目标和活动,根据不同地区的特殊问题和潜在问题,由中央政府发挥其主体功能性职责;③它通常由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活动的不同形式的参与者构成,合作形式多种多样。从某种意义上看,作为空间再开发的城市更新意味着城市空间资源重新分配的过程,这将会带来空间利益格局的重新塑造。在此过程中,不同空间利益主体之间的空间冲突与失衡已引起学界广泛关注。

  •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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