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布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停批新化工园区、园区外项目

2016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11月15日正式向江苏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上报《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动真碰硬,编制出台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的《“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坚决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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