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此后,《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均对城市群建设提出要求,强调要加快城市群建设发展。2014 年、2015 年先后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均强调了城市群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主体地位。同时,《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年)》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强调区域一体化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