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合一”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首先,阐述了“多规合一”的基本内涵及认识,指出“多规合一”是指划定“三区三线”、建立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实现各类空间规划编制在同一底图开展。其次,论述了城镇开发边界与《城乡规划法》要求划定规划区的规定,划定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的规定,以及规划区内“绿线”等四线制度要求的相互关系。最后着重结合国家“多规合一”建立新的空间规划体系和行政体制改革实施的契机,阐述在生态环境保护下的城市交通规划改革的必要性及方向。围绕当前各界关注的城市交通规划诸方面,包括城市交通规划理念转变的必要性,对既有城市交通规划理论的反思,城市交通规划理论的改进方向,城市交通规划引领改善城市交通服务等方面,阐述了基本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