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体改发【2015】89号文、人社厅【2015】56号文和人社部发【2016】56号文都提出:全国所有统筹区开展智能监控工作,逐步完成事前提醒、事中控制和事后安全审查,挖掘和应用医保大数据,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2016年6月29日,人社部发布《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探索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广医保智能监控。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要求:各省(区、市)设定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