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调查是对职务犯罪活动的重构过程。由于犯罪主体和客体的特殊性,职务犯罪具有犯罪手段隐蔽、案件难发现、言词证据地位突出、犯罪嫌疑人反调查能力强等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智能化的新型职务犯罪层出不穷,犯罪空间呈现出现实与虚拟的交织状态,“由人到案”、“由供到证”的传统调查模式已无法应对职务犯罪的新变化,无法适应刑事诉讼改革的新形势,也无法满足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职务犯罪大数据调查是在全景式数据收集的基础上,利用数据关联、数据挖掘、数据碰撞和数据预测等技术手段,发现犯罪线索,还原犯罪过程,证实犯罪事实。大数据以其特殊优势,有效拓展了线索发现渠道,提高了调查实效性,为准确做出调查决策提供了依据,并及时固定了犯罪证据,最大程度地实现犯罪预防。与普通刑事犯罪相比,我国大数据在职务犯罪调查中的应用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还未形成成熟规范的运行模式,要发挥大数据在职务犯罪调查中的作用,就要从思想、数据、技术、管理等方面建立系统性的大数据调查模式。同时,要理性认识大数据在职务犯罪调查中的作用,避免大数据误区,处理好与个人隐私权保护的关系,建立规范的数据采集机制,正确处理大数据证据法律地位和证明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