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中国科技体制改革进程大致可以分为六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77年,是科技管理体系和科研组织体系形成的时期;第二阶段:1978-1984年,重点是恢复科技体系,启动试点改革;第三阶段:1985-1994年,重点是简政放权,支持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发展;第四阶段:1995-2000年重点是调整科研体系,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第五阶段:2001-2011年,重点是建设创新体系,増强自主创新能力;第六阶段:2012年至今,重点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新中国成立70年来,科技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基础性制度短板已经成为制约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提升的关键所在。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应继续围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国家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破除束缚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制度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