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税收分配与城乡协同发展

数字经济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也带来了新挑战。数字经济供需主体跨城乡和跨区域的错位分布,导致城乡、区域间税收分配不均衡。数字经济交易活动对传统经济活动产生部分替代作用,侵蚀了农村及欠发达地区原本的课税基础,进而对税收产生虹吸效应,使农村与欠发达地区的税收利益受到损害。当前,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正在探索以税收机制调整促进区域间数字经济协同发展的道路,为我国提供了一些可借鉴的经验。未来,我国需构建完善与数字经济相适配的税收制度,建立健全基于目的地原则的税收分配机制,强化农村与欠发达地区税务机关的数字化征管能力,保障目的地征税原则落地落实,进一步发挥数字平台在税收配置中的作用,以信息技术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税基,促进数字经济税收分配更加公平合理。

  •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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