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是自然生态系统的载体,为人类提供了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类对资源的无序开发等导致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为了保护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应运而生。2002年,国际生态修复学会将生态修复定义为协助已遭受退化、损伤或破坏的生态系统恢复的过程。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展了“三北防护林”等以防治沙漠化和沙尘暴为目的的生态工程;20世纪末,为应对水土流失开展了“退耕还林”等修复工作。2018年组建自然资源部后,生态修复工作从单要素、工程化治理转向“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全要素系统治理。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国土资源部以基本农田整理为主的土地综合整治,转变为对全域国土空间、全要素自然资源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及综合治理的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从考察、开发、利用、治理、保护5个方面相互关联的国土“整”治转变成为对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开展“治理”“保护”的国土“整治”,强调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全方位、全过程保护、整治及修复国土空间要素,这是生态修复的步骤,也是系统治理的应有之义。生态修复工作也成为落实保护要求、建设美丽国土和提升国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