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规划体系改革以各地开展的“两规衔接”、“三规合一”和“多规合一”等探索为主,除了目前中央层面倡导开展的海南、宁夏等省级试点外,更多的是市县层面的规划探索,主要包括自下而上的技术协调型探索和自上而下的体系改革型试点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以2007年以来上海、天津、深圳、武汉、沈阳、广州、苏州、重庆和河源等各地自发的探索为主,强调不改变现行管理体制和法律框架,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技术为手段,主要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协商,使得涉及空间的规划内容基本一致,形成“一张蓝图”,具有渐进式改良的特征。第二种类型以省级政府、国家部委为主,尝试推动空间规划体系改革探索。